《清净道论》错说色法

 

  (三法)更于一切色,依有见及业生等的三法为三种。此中:(一)(十三种)粗色中的色,为“有见有对”,余者为“无见有对”;一切细色则为“无见无对”。如是先依有见等的三法为三种。(二)次依业生等的三法为三种,即从业而生的色为“业生”;从别的缘生的色为“非业生”;不从任何而生的为“非业生非非业生”。(三)从心而生的为“心生”;从别的缘生的为“非心生”;不从任何而生的为“非心生非非心生”。——叶均译《清净道论》


  《清净道论》的这一段论述中,有多处错误,下面一一分析。
  一、细色也是有见有对色
  细色也是有见有对色,并非如清净道论所说的:一切细色则为“无见无对”。
  例如:
  “世尊告曰。犹人生盲。彼作是说。无黑白色。亦无见黑白色者。无好恶色。亦无见好恶色。无长短色。亦无见长短色。无近远色。亦无见近远色。无粗细色。亦无见粗细色。我初不见不知。是故无色。彼生盲人作如是说。为真实耶。
  鹦鹉摩纳答世尊曰。不也。瞿昙。所以者何。有黑白色。亦有见黑白色者。有好恶色。亦有见好恶色。有长短色。亦有见长短色。有近远色。亦有见近远色。有粗细色。亦有见粗细色。若言我初不见不知。是故无色。彼生盲人作是说者。为不真实。”——《中阿含经》
  “尊者鸠摩罗迦叶告曰。蜱肆。听我说喻。慧者闻喻则解其义。蜱肆。犹如盲人。彼作是说。无黑白色。亦无见黑白色。无长短色。亦无见长短色。无近远色。亦无见近远色。无粗细色。亦无见粗细色。何以故。我初不见不知。是故无有色。彼盲如是说。为真说耶。
  蜱肆答曰。不也。迦叶。所以者何。迦叶。有黑白色。亦有见黑白色。有长短色。亦有见长短色。有近远色。亦有见近远色。有粗细色。亦有见粗细色。若盲作是说。我不见不知。是故无有色者。彼作是说。为不真实。”——《中阿含经》
  这是说,盲人不能见到黑色白色、长色短色、粗色细色等色法,就说没有上述诸色法,有眼明目之人可以见到黑色白色、长色短色、粗色细色等色法,确知盲人所说虚妄。
  可见,眼根是可以见细色的,细色并非无见无对色,而是有见有对色。
  二、色法必是业所生
  所谓的业,也就是行,为作、造作之意。一切色法,乃至一切的名色诸法,皆是无常有为之法,皆是缘行而有,也就是缘业而有、缘业而生。
  例如:
  “世尊答曰。彼众生者。因自行业。因业得报。缘业.依业.业处。众生随其高下处妙不妙。”——《中阿含经》
  三、不存在非心生之色
  一切的色法,乃至一切的名色诸法,皆是无常有为之法,皆是缘识而有,也就是缘心而有、缘心而生。
  例如:
  “云何意是内入处。佛告比丘。意内入处者。若心.意.识非色。不可见无对。是名意内入处。”——《杂阿含经》
  “所谓是有则有。此生则生。无明缘行。行缘识。识缘名色。”——《增一阿含经》
  “所谓此有故彼有。此生故彼生。谓无明缘行。行缘识。识缘名色。名色缘六处。”——《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破僧事》
  若识灭、心灭,则色法灭,乃至一切名色诸法皆灭。
  例如:
  “如是无明灭则行灭。行灭则识灭。识灭则名色灭。”——《杂阿含经》
  “何由无名色,永灭无有余。应答识无形,无量自有光。此灭四大灭,粗细好丑灭,于此名色灭,识灭余亦灭。”——《长阿含经》

(责任编辑:金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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